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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根据《广州市黄埔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入会细则如下:
一、凡申请加入本会者,必须遵纪守法,承认本会章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加入本会:
1、参加本会主办、合办的摄影展览、摄影比赛获奖,累计积分达到5分者;
2、凡入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或协办的摄影展览或比赛的;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教学、翻译、编辑人员,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从事摄影器材设计、研究和各种科学摄影人员,并有一定的技术成就;
5、从事照片制作的工作者,具有2年暗房(或电子暗房)工作经历。
三、国家以及省、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可直接提出申请加入本会。
四、申请加入本会者,不受年龄、性别限制。
五、申请入会者须认真逐项填写入会申请表(可在黄埔摄影网/会员中心下载),并附下列有关材料:
1、本人大一寸和小一寸半身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各1张,1张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供制作会员证贴用(照片背面均须写上本人姓名)。
2、从事专业摄影或业余摄影创作人员,除填写入会申请表外,需附彩色或黑白代表作品4张,规格为边长8R,方幅边长为20cm,切勿装裱,并在作品背面标明作者、标题,曾展出过或得奖的情况请注明。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教学、翻译、编辑人员,除填写入会申请表外,需附本人在地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代表作(著作、论文、译文和编辑的书刊、图片集及工作报告、讲义等)2—3篇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4、从事摄影器材设计、研究和各种科学摄影人员,除填写入会申请表外,需附有关设计资料,学术论文和摄影成品2—3件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5.从事照片制作工作者,除填写入会申请表外,需附代表本人制作水平的照片4张(8×10英寸),并附制作说明。  
六、本会每年的6、12月份审批申请者入会资格,各提出加入本会的申请者应在5、11月将申请入会材料送交本会(协会联络处“名雅摄影冲印中心”,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联系人:协会副主席罗忠强,电话:82291242)。
七、申请入会者,经本会会员资格评审小组核准申请者入会资格并经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由本会发给“广州市黄埔区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新会员入会当年一次性缴纳会员会费、资料费50元正,以后会员会费每年每人缴纳30元。
八、荣誉会员和年满60周岁的会员免交会费。
九、会员超过一年不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或不交纳会费,即认为自动退会。
十、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属本会会员资格评审小组。

>>黄埔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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