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四季度摄影评比活动将于12月20日(星期日)下午2:30在黄埔街社区服务中心二楼(黄埔港湾路32号,街心花园旁)举行。本次季评的题材为综合类摄影,另有协会主席黄承伟赴内蒙摄影创作“大漠风情”专题幻灯交流和闲置摄影器材用品交流活动。
欢迎会员和影友届时参加!
一、作品要求
1.参加季赛的摄影作品一律送交照片,每人限送10幅,黑白、彩色均可,不用装裱。
⒉作品规格:
⑴长幅作品8R(即8×10英寸);
⑵方幅作品规格为20 cm×20cm;
⑶宽幅或接片的作品,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
⑷组照4—6幅为一组,每幅规格为3R,按顺序(标明)用白纸托底;
⑸作品的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
3.不符合上述规格的,不予参赛。
4.请季赛获奖和入选作品的作者在一周内将获奖作品的电子文件(200K)发送到协会的电子邮箱( hp-photo@163.com),安排在“黄埔摄影网”上作展示。
二、收稿时间和地点
参赛作品原则上最迟于季赛前1天送达协会联络处“名雅摄影冲印中心”,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联系人:协会副主席罗忠强,电话:82291242。如因故没能按规定时间交稿的,也须赶在季评正式开始前送到。
三、闲置摄影器材用品交流
应会员和影友要求,本次季评活动中增加一项新的内容,就是“闲置摄影器材用品交流”。各位影友可将闲置在家的摄影器材用品,如:相机、镜头、摄影包、三脚架、滤色镜片、转接环等,带到季评活动现场上进行交流。
交流方法:
(1)先将个人闲置的摄影器材用品送交协会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供出让价格,由协会在季评活动现场以不记名方式标价摆放出让,交流成功者,有关款项在活动结束后如数交还原所有者,代为保密;
(2)如交流双方要求,协会工作人员可介绍双方直接见面商价,协会不再参与交流过程;
(3)如主方自愿,可选择向客方友情赠送。
协会秘书处 |